自2022年成功申报成为全国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以来,开封市科学谋划,以项目为引领,通过在老旧小区、市政道路、公园绿地等新建、改造项目中,采用透水铺装等海绵设施,从源头减少城市雨水径流等方式,提升城市韧性。
健全立法保障。目前,《开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已完成征求意见、市政府审议、提请市人大审议等各项工作,立法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出台了《开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竣工全过程管理,截至目前,全市37个项目规划设计条件、16块出让地块、16个街坊控规中已经明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强化顶层设计。结合国家最新要求,以排水分区为单元进一步深化完善了系统化实施方案,结合城市内涝治理、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优化实施项目,打造示范连片效应。国土空间规划和“十四五”规划中均明确了海绵建设要求,编制完成了“开封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等4项海绵地方标准,确保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有规可依。
建立考评机制。发布了“开封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关于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具体要求的通知”,将绩效考核目标细化落实到部门和有关单位具体任务指标中,与全市绩效目标考核挂钩,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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